《中小学教师师德培训课程指导标准》系列研究报告被教育部教师工作司采纳
2019-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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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把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摆在首要位置。”2018年5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指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应该是师德师风。”为全面落实党对师德师风建设的要求,深化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和培训改革,受教育部委托,林崇德教授领衔其研究团队制定了《中小学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师德修养)》(以下简称《指导标准》),是建设以“四有”好老师为标准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重大举措。
《指导标准》基于中小学教师工作和生活需要,着眼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和未来国民素养的形成与发展,明确以培养“四有”好老师为目标导向,首次建构了我国新时代教师师德修养的培训课程框架与指标体系。该框架与指标体系的建构,有助于在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中进一步突显师德建设,开创新时代师德教育新格局,激发中小学教师道德自觉,提升中小学教师师德修养水平,筑牢中小学教师道德底线,培养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在课程内容上,《指导标准》首次构建三个层级的师德培训体系,充分遵循师德养成的内在规律,着力提升师德培训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具体实施中,《指导标准》提出“科学、合理、管用、接地”的培训方案,并结合实际情况给予系统建议。
2019年,以《指导标准》为核心内容的《中小学教师师德培训课程指导标准》、《中小学教师师德培养框架研究报告》、《中小学教师师德内涵理论研究报告》等6份政策研究报告,均被教育部教师工作司采纳并获得实质性批示:“该课程标准的核心内容已被教育部有关文件采纳,对指导全国中小学教师师德修养培训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