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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北京师范大学崇德基础教育基金首届“卓越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6-09-05
网站编辑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两个结合”重要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的相关要求,推动我国心理学更好地服务教育强国建设,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营养,以促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北京师范大学崇德教育基金特设立“崇德基础教育基金”。该基金聚焦提升基础教育阶段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心理健康教育专业能力,深度挖掘和充分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所蕴含的心理学思想与智慧,以提升我国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素养。
2026年,崇德基础教育基金启动首届“卓越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支持计划”(简称“支持计划”),本计划每年开展一次遴选,鼓励在心理健康教育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中小学一线教育工作者。
支持计划主要面向国内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领域的教育工作者,每年遴选资助不超过25人,每人资助经费6万元(税前)。经费主要用于支持被资助者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实践探索,构建本土化心理健康教育实施范式,提升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水平,树立标杆。
支持计划重点面向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心理健康教育实践进行有机融合的五类在岗教育工作者,具体包含:
1、基础教育阶段的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2、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中小学班主任;
3、在心理健康教育与学科教学融合方面取得卓越成效的中小学教师;
4、在推动传统文化与心理健康教育结合中贡献突出的现任中小学校级领导(含书记、校长、副书记、副校长);
5、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相关的教研员。
1、思想纯正。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爱国守法;
2、道德纯洁。具备高尚道德情操和师德师风,大力弘扬和践行教育家精神,恪守教师职业行为准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3、工作业绩突出。紧密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根基、以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为根本遵循,科学系统地实施心理健康教育及实践创新,在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材建设、教学方式创新、师资队伍搭建、校园文化创设、家校社协同、五育融合促进心理健康、评价方式改革等一个或多个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4、示范标杆作用显著。工作业绩具有示范和标杆意义,显著促进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水平提升,在区域乃至全国产生积极影响;
5、长期坚持一线工作。申报人员应长期坚持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一线工作。其中,前三类申报教师一线从教年限不少于10年。校级领导群体的申请范围为目前在岗的书记(含副书记)和校长(含副校长)。教研员群体须满足一线教学从教年限与教研员岗位任职年限累计不少于10年。
本次遴选采用个人申报和2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家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提交材料如下:
1、“卓越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支持计划”申报表;
2、“卓越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支持计划”专家推荐表;
3、公开发表或出版的重要研究成果及佐证材料、代表性荣誉奖励证明或其他重要支撑材料。
1、截止日期
申报系统于2026年9月5日开放申报通道,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26年10月10日。
2、材料提交
申请人需要登录北京师范大学发展心理研究院官网(https://idp.bnu.edu.cn/),在首页进入“崇德教育基金”,选择“卓越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支持计划”,开始注册、申报。在申报系统内下载申请表,上传、提交申请表和相关佐证材料。(注:打开网页所用的浏览器建议使用Google Chrome、Microsoft Edge、360等主流浏览器)
联 系 人:杜老师
办公电话:010-58808230
电子邮箱:fazhansuo@bnu.edu.cn